一、代表人数
按学校正式教职工的60%测算名额。
二、代表条件
1、热爱党、热爱社会主义,努力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,认真实践“三个代表”的重要思想。
2、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的法律、法规。
3、联系群众,热心为教职工服务,能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,做好群众工作。
4、遵守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和学校规章制度,认真做好教书育人工作。
5、参加工作2年以上(含2年)的教工。
三、代表名额分配
按各教研组总人数的60%下达名额指标。
四、选举办法和具体要求
1、教代会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。代表实行常任制,届满可以连选连任。
2、凡学校在职教职工符合代表条件的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。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。代表中应有教师、科研人员、领导干部、职工和群团组织代表,其中一线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%,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%,女教职工、青年教职工应占教师代表的适当比例。
3、根据《福建省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》中关于“学校党、政、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,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,选举时,应将他们的名额分配到有关选区以普通教职工身份参加选举。不能设当然代表”的规定,将校级领导分别分配到各教研组参加选举。
4、各教研组根据所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条件,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教代会代表。当选的代表必须获本组全体教职工过半数的选票方可生效。
福建省长乐职业中专学校工会委员会
二○一三年五月十一日
FUJIANSHENG CHANGLEZHIYEZHONGZHUANG XUEXIA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