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充分利用“学习强国”平台
助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
局机关党总支、各学校(园)党支部(党委、党总支):
为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,夯实理论武装工作,进一步激发全体党员、教职员工的学习热情,扎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有序开展、走深走实,经研究决定,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“学习强国”平台“学习标兵”“年度学习之星”“先进学习集体”“挑战之星”等评选表彰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对象
全区教育系统党员、教职员工。
二、活动内容
1.每月开展一次“亮分”行动。局机关、各学校每月开展一次学习强国“亮分”行动,制作排名表,在醒目处张贴,让更多的党员和教职员工通过“学习强国”学习平台增长知识、开拓视野,在全区教育系统形成崇尚学习、主动学习、坚持学习的良好风气。
2.评选“学习标兵”。截止12月31日,总积分排名全区教育系统前100名的学员获评“学习标兵”并给予奖励(其中党员50名,非党员50名)。
3.评选“年度学习之星”。截止12月31日,2021年度积分排名全区教育系统前100名的学员获评“年度学习之星”(其中党员50名,非党员50名)。
4.评选“先进学习集体”。组织评选10个“先进学习集体”:(1)注册学员数达标,其中在岗党员注册达到100%,在岗教职工注册达到90%以上。(2)学习参与率、学员活跃度、人均积分处于领先位置。(3)经常开展创新性特色活动,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积极性。(4)及时总结创新做法、典型经验被宣传推广。
5.开展一次“挑战之星”知识竞赛。(1)比赛形式:“学习强国”学习平台中“挑战答题”。(2)奖励形式:对答题前20名的同志授予“挑战之星”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,并给予一定奖励。
6.不定时进行抽查通报。为避免“学习强国”平台学习流于形式、走过场,区教育局将不定时对各学校的学习人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抽查,并进行通报。
三、有关要求
1.各学校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,亲自过问、亲自落实、带头学习,要全面掌握学习情况,严格督促参学人员坚持“每日一学”常态开展理论学习。要将学习平台年度学习积分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指导,列为评优评选推荐的重要参考。
2.各党支部要将平台学习列为支部学习重要内容,充分利用“三会一课”、各类讲堂等不同载体,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。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,要充分发动广大党员、教职员工通过平台深入学习“四史”,筑牢跟党走的理论根基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
3.要结合今年党史学习教育,通过理论宣讲、志愿服务、文化活动等各类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,持续开展“学习强国”线下线上推介,重点推介好“学习强国”福州学习平台。党员干部要积极向身边亲友、周边群众推介“学习强国”学习平台APP使用技巧, 介绍学习平台的强大功能和各栏目特色亮点,进一步扩大学习平台的知晓率和参与度。
4.各学校于12月31日将推荐报告(包括“学习标兵”推荐对象3名,“学习之星”推荐对象3名,“挑战之星”推荐对象1名)和个人积分截图等材料报送党群科。
联系人:陈勇,28815712。
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
2021年11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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