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长乐职业中专学校总支部委员会
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办法
(征求修订稿)
为加强党员日常管理,促进广大党员提高素质,增强党性,发挥先锋模范和旗帜作用,永葆党员先进性,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党员教育管理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考核对象
全体党员(含预备党员)。
二、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
(一)“学习强国”平台学习(10分)
1.得分标准:取得学校规定的学习积分(年平均每天不少于30分),得10分。
2.扣分标准:年平均每天学习积分20—29分,扣5分;年平均每天学习积分10—19分,扣7分;年平均每天学习积分9分及以下,扣9分。
(二)党员志愿服务(10分)
1.得分标准:每年完成规定工作量(年50服务时长),得10分。
2.扣分标准:每年取得40—49服务时长扣5分;每年取得30—39服务时长扣7分,每年取得29及以下服务时长扣9分。
(三)参加“三会一课”(10分)
1.得分标准:满勤,得10分;
2.扣分标准:缺勤扣2分/次;迟到或早退扣1分/次;公出不扣分;履行好请假手续(需请假条),事先向总支或支部报备,不扣分。
(四)参加“主题党日活动”(10分)
1.得分标准:满勤,得10分;
2.扣分标准:缺勤扣2分/次;迟到或早退扣1分/次;公出不扣分;履行好请假手续(需请假条),事先向总支或支部报备,不扣分。
(五)参加“组织生活会”(5分)
1.得分标准:满勤并完成规定任务,得5分;
2.扣分标准:缺勤扣2分/次;迟到或早退扣1分/次;公出不扣分;履行好请假手续(需请假条),事先向总支或支部报备,不扣分;没有完成规定任务扣2分;没有及时完成规定任务扣1分。
(六)材料缴交(20分)
1.得分标准:及时完成各类材料缴交,得20分。
2.扣分标准:①《党员工作手册》没有上交扣10分/次,内容没填写好扣4分/次,没有及时缴交扣2分/次;②学习照片、学习心得、总结报告、帮扶学困生、承诺书等材料没有上交扣3分/次,内容不完整不规范扣2分/次,没有及时缴交扣1分/次;④党费不及时缴交扣3分/次;⑤没有及时完善“党员e家”等平台上的个人信息,扣3分/次。
(七)其它加分(35分)
得分标准:①做入党介绍人,从发展对象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一直到正式入党,得2分/年;②上党课,得3分/次(此项累计最高得5分);③参加党建方面的演讲、征文等竞赛活动,得3分/次(此项累计最高得5分);④积极参与党组织建设与事务管理,得3分,党员积极协助党组织开展工作,得2分;⑤党员进社区开展活动,得3分/次(此项累计最高得5分)。⑥支持公益事业,积极献血、捐款、捐物(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),得3分/次(此项累计最高得5分)。⑦积极参加外出考察、学习、志愿服务等大型集体活动,得3分/次;⑧一般性会议或活动上积极发言者,得2分/次;撰写发言稿者,得2分/次(此项累计最高得5分);⑨完成上级临时交给的紧急工作任务,得3分/次(此项累计最高得5分);⑩党员当年获市级以上(含市级)荣誉或表彰,得3分;党员当年获区级荣誉或表彰,得2分;党员当年获校级荣誉或表彰,得1分(备注:党员个人荣誉必须提供有效证明,原则上提供证书复印件,证书未颁发者暂用文件通知复印件,待取得证书后再提供证书复印件,没有提供相应材料者此项不能得分;平级或多级表彰,均不重复计分,只取一个最高分)。
三、考核办法
1.本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的办法,由总支和支部对当年每名党员(含预备党员)情况进行累计积分,逐个建立党员积分档案,并根据积分情况对党员实施动态管理;对于身患重病或长期生病的党员,可不列入积分考核管理,但上级规定任务必须完成。
2.每项考核内容的评价分值限最高值,取满为止;总支及各党支部应及时做好每位党员的积分记录,尤其是扣分记录,应当及时进行公示。
3.全年累计积分暂定80分及以上为优秀党员等次,60—79分为合格党员等次,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党员等次;连续三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或不缴纳党费,以及当年受到党政纪处分的直接视作不合格党员等次;上级组织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,被通报的党员扣5分/次;党员所在党支部当年被上级评为先进党支部或五星级党支部,每位党员加3分。
4.优秀党员等次超额或不足,再按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取优秀党员名额。
5.党员积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、评优评先等方面的主要条件;对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,将指定专人提醒谈话,并通报批评;对评为不合格等次的预备党员,将视情况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。
6.本考核办法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,将根据具体执行情况进行适时调整。
中共长乐职业中专学校总支部委员会
2022年4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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