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让广大教职工感到学校的温暖,凸现工会关心、帮助群众生活的宗旨,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努力构建一个和谐温馨的校园,经学校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,学校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同意。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:
一、教职工生日庆贺。在职教职工每年生日,由校工会代表学校赠送生日蛋糕,以示祝贺。
二、教职工生病住院慰问。在职教职工因病入住县级以上医院,由校工会派员代表学校到医院探望、慰问,并给予300至500元慰问金。
三、教职工双方父母或配偶及退休教师去世慰问。在职教职工的双方父母或配偶及退休教师去世,由校工会派员代表学校前往吊唁,送花圈一只(价值150元以内,具学校名)并给予500元慰问金。
四、教职工退休慰问。在职教职工在学校光荣退休,由校工会代表学校给予500元慰问金,以示祝贺。
五、特困教职工慰问。在职教职工家庭因其他原因,生活陷入严重困难的,经学校领导办公会议研究给予500元的补助或慰问。
六、教职工节日慰问。每年重要节日(如春节、中秋等)由校工会代表学校向在职教职工进行节日慰问。
七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解释权在学校工会。
长乐职业中专学校工会
2013年1月23日
FUJIANSHENG CHANGLEZHIYEZHONGZHUANG XUEXIAO